退換貨規則

本頁所稱「退貨」指依消費者保護法行使七日解除權;「換貨」為本店額外提供的服務,條件不同,請分開閱讀。

一、七天鑑賞期(退貨)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,您在收到商品的隔天起算七天內,可以不附理由退回商品、解除契約,不需負擔任何費用。

請注意:七天是「鑑賞期」,不是「試用期」。

您可以拆封檢視商品,程度相當於在實體店面拿起來看、確認花色與尺寸是否符合。但若已經下水清洗、使用過夜、裁剪,或因使用而造成毀損、污漬、異味,已超出檢視的範圍——我們仍會受理您的解約,但將依商品可回復原狀的程度,與您協商扣抵相應的價值減損。

退貨時請保持

  • 商品本體未經下水清洗、未使用
  • 吊牌、雷射標籤、水洗標完整未剪除
  • 原包裝袋、紙盒、說明卡一併寄回

包裝可以拆,但請不要丟。 包裝不完整會影響商品再次販售的價值,我們會與您討論扣抵的金額。

退貨運費

七天鑑賞期內的退貨,運費由本店負擔。

  • 宅配:本店安排貨運到府取件,您不需付費
  • 超商取貨:請依客服提供的方式寄回,運費本店吸收
  • 偏遠地區無貨運服務站者,請自行寄回,本店補貼郵資 80 元

二、哪些情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

以下情形依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,不適用七日解除權。下單前請先確認:

  1. 依您的要求訂製的商品 —— 例如訂做尺寸、繡字、指定剪裁,一經開始製作即無法退換
  2. 福利品、出清品、NG 品 —— 商品頁已標示瑕疵狀況並以折扣價販售者
以上情形,我們會在商品頁面上明確標示「本商品不適用七天鑑賞期」。沒有標示的商品,一律適用七天鑑賞期。

三、換貨(本店額外提供)

換貨不是法律規定的義務,是本店提供的服務,因此條件與退貨不同。

可以換貨的情況

  • 尺寸買錯、花色想換(商品須全新未下水、吊牌完整)
  • 換同金額商品,或補差額換較高價商品

換貨規則

  • 期限:收到商品後 7 天內
  • 次數:每筆訂單以一次為限
  • 運費:寄回本店的運費由您負擔,本店再次寄出的運費由本店負擔
  • 換貨商品需有現貨,缺貨時將改為退貨處理

四、商品有瑕疵或送錯

這類情況不受上述限制,也不計入換貨次數。

收到商品若有破損、髒污、尺寸或花色與訂單不符、數量短少,請在收到商品起七天內聯絡客服,並提供:

  • 訂單編號
  • 瑕疵部位的照片(請拍清楚)
  • 商品吊牌與水洗標的照片

確認後,本店將為您更換新品或全額退款,往返運費均由本店負擔。

五、退款方式與時間

退回的商品經本店檢查無誤後,依您原本的付款方式退款:

信用卡原卡刷退本店作業 3 個工作天,款項入帳依發卡銀行作業,約 1~2 個帳單週期
ATM 轉帳匯回您指定的帳戶本店作業 3 個工作天,需您提供帳戶資料
貨到付款(含 7-11 取貨付款)匯回您指定的帳戶本店作業 3 個工作天,需您提供帳戶資料

退款前我們會以客服電話或官方 LINE 與您聯繫確認帳戶資料,絕不會要求您到 ATM 操作,也不會索取提款卡密碼或網銀帳號密碼。

若接到自稱本店、要求您到 ATM 或網銀操作的電話,一律是詐騙,請立即掛斷,並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或來電向我們查證。

六、批發客戶

本規則適用於一般消費者。批發客戶的訂貨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七日解除權,退換貨請依您與本店約定的批發合作條款辦理,或直接聯繫您的專屬窗口。

七、聯絡我們

客服電話04-7766550
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10:00–18:00(例假日休息)
LINE 官方帳號@236zenqd
電子信箱a0978771000@gmail.com
退貨寄件地址彰化縣福興鄉頂粘村東勢巷 4 之 18 號

寄回前請務必先聯絡客服,取得退貨確認後再寄出。未經聯繫直接寄回,我們可能無法辨識是哪一筆訂單,將影響您的退款作業時間。

本規則自 2026 年 10 月 6 日起適用。本規則如有修改,將於本頁公告修改內容與生效日期;修改不溯及既往,您在修改生效前已成立的訂單仍適用當時的規則。